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4-09 09:04
工作地点: 郑州
公告详情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中心简介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厅级。主要任务:负责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制定并实施预防控制对策;进行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环境、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的制订;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承担相关卫生检验、鉴定、技术审核和卫生学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及预测、预报;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咨询服务等。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人数7名,具体条件要求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为准。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4月7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进行发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ncdc.com.cn)同时发布;不一致的,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统一通过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笔试前,中心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报名与资格审查具体事项以发布的联考公告为准。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我中心官方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1-68089227 0371-68089063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统一部署,具体事项以发布的联考公告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时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另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资格审核记录为准;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由中心或主管部门统筹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4.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中心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六、待遇情况
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371-69690340(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85961108(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85960127(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党委)
0371-68089293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附件: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联考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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